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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附民字第336號

詐欺等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11 月 25 日

法官邱滋杉陳彥年黃翰義

原告
張泰銘
被告
蘇玉梅

張馨予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10年度上訴字第2346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二十五庭審判長法 官 邱滋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5 日

法 官 陳彥年

法 官 黃翰義

書記官 邱鈺婷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9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附民字第336號於民國 110 年 11 月 25 日裁判,案由為詐欺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