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97年度聲字第2003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97年度聲字第2003號
97年度聲字第2022號
- 聲請人
- 張家誠
- 聲請人
即被告之母 蔡玉枝
上列被告因強盜等案件 (本院96年度上訴字第5414號),聲請停止羈押,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張家誠提出新臺幣拾萬元之保證書或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
理由
本件被告因強盜等案件 (本院96年度上訴字第5414號),前經本院執行羈押,茲被告聲請停止羈押,經核符合規定,准予提出新台幣100,000元之保證書或保證金後停止羈押,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10條第1項、第121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