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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97年度聲減字第140號

聲請減刑及定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97 年 01 月 30 日

法官楊炳禎李春地朱光仁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97年度聲減字第140號

聲請人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甲○○

上列受刑人因妨害風化等案件,業經判處罪刑確定,茲聲請人聲

請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96年度聲減字第3121號),本院裁定如

下:

主文

甲○○所犯如附表編號1、2之罪,均減刑如附表所示。並與附表編號3不應減刑之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理由

一、查受刑人甲○○因於88年11月14日至91年7月5日間,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等三罪,經本院及臺北地方法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罪刑,並均經確定在案。

二、茲聲請人以甲○○所犯如附表編號1、2之罪,其犯罪時間均在中華民國96年4月24日以前,悉合於減刑要件,聲請予以減刑,並與附表編號3不應減刑之罪所處之刑,定其應執行之刑等語。

三、經核所請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3項、第10條第2項、第11條、第12條,修正前刑法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受刑人甲○○減刑案件一覽表┌──────────┬───────┬───────┬─────────┐│編 號 │ ⒈ │ ⒉ │ ⒊ │├──────────┼───────┼───────┼─────────┤│罪 名 │ 妨害風化 │  偽造文書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有 期 徒 刑 │有 期 徒 刑 │有期徒刑 ││(保安處分.褫奪公權) │1年1月 │5月 │7年2月 │├──────────┼───────┼───────┼─────────┤│犯罪日期 │91年3月間起至9│91年6月15日起 │88年11月14日 ││ │1年4月12日止 │至91年7月5日止│ │├──────────┼───────┼───────┼─────────┤│偵 查 機 關│板橋地檢 │臺北地檢 │板橋地檢 ││年 度 及 案 號│91年度偵字 │91偵字 │88偵字 ││ │第7233號 │第13217號 │第25012號 │├────┬─────┼───────┼───────┼─────────┤│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最 後 ├─────┼───────┼───────┼─────────┤│ │案 號 │92年度上訴字 │91年度簡字 │92年度上訴字 ││ │ │第1266號 │第2928號 │第618號 ││事實審 ├─────┼───────┼───────┼─────────┤│ │判決日期 │92年6月25日 │91年10月25日 │92年5月13日 │├────┼─────┼───────┼───────┼─────────┤│確定判決│法 院 │同上 │同上 │同上 ││ ├─────┼───────┼───────┼─────────┤│ │案 號 │同上 │同上 │同上 ││ ├─────┼───────┼───────┼─────────┤│ │判決確定 │92年8月7日 │91年11月21日 │92年6月19日 ││ │日 期 │ │ │ │├────┴─────┼───────┼───────┼─────────┤│所 犯 法 條│刑法 │刑法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第231條第2項 │第216條 │第4條第1項 │├──────────┼───────┼───────┼─────────┤│合於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 │第2條第1項第3 │不合 ││ │款 │款 │ │├──────────┼───────┼───────┼─────────┤│減刑後之宣告刑 │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 │ ││ │6月15日 │2月15日 │ │└──────────┴───────┴───────┴─────────┘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  月  30  日

      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 官 楊炳禎

法 官 李春地

法 官 朱光仁

書記官 王宜玲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  月  31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97年度聲減字第140號於民國 97 年 01 月 30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減刑及定應執行刑,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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