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法律人公認 · 必修判決書怎麼快速讀懂一起讀判決創辦人蕭奕弘律師|法官/檢察官/律師三視角|貫串國考底層邏輯看課程內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746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字第163號

分配表異議之訴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9 月 09 日

法官陳容正王怡雯紀文惠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上字第163號

上訴人
吳佳宴
訴訟代理人
林文淵律師
上訴人
張家豪
被上訴人
林新貴
訴訟代理人
李志聖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分配表異議之訴,本院於中華民國107 年11月28日所為判決之原本及正本應更正如下:

主文

原判決原本及正本主文欄第一項中關於「民國一0六年五月二十『六』日製作之分配表」之記載,應更正為「民國一0六年五月二十『五』日製作之分配表」;第二頁第七行至第八行中關於「民國106 年5 月『26』日製作分配表」之記載,應更正為「民國106 年5 月『25』日製作分配表」。

理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隨時或依聲請以裁定更正之,民事訴訟法第232 條第1 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院上開判決原本及正本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應予更正。

三、爰裁定如主文。

民事第二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9 日

審判長法 官 陳容正

法 官 王怡雯

法 官 紀文惠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9 日

書記官 李昱蓁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字第163號於民國 108 年 09 月 09 日裁判,案由為分配表異議之訴,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相關課程

讀到這裡,下一步可以學的:

  • 判決實戰這門課教你拆解判決書結構、快速定位爭點。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