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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保險上字第5號

確認保險契約解約金債權存在等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1 月 07 日

法官周舒雁陳杰正沈佳宜

聲請人
即上訴人
王江鎮
訴訟代理人
施怡君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黃麗芬等間請求確認保險契約解約金債權存在等事件,對於本院中華民國108年5月31日所為判決(108年度保險上字第5號),聲請更正,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原判決原本及正本關於附表編號1保單名稱及險種/保單號碼欄「添福萬能終身壽險Z000000000-00」之記載,應更正為「添富萬能終身壽險Z000000000-00」。

理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隨時或依聲請以裁定更正之,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院前開判決附表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依首開規定,應予更正。

三、爰裁定如主文。

民事第二十四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千元。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7   日

審判長法 官 周舒雁

法 官 陳杰正

法 官 沈佳宜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7   日

             書記官 蕭麗珍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保險上字第5號於民國 109 年 01 月 07 日裁判,案由為確認保險契約解約金債權存在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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