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保險上字第5號
- 聲請人
- 即上訴人
- 王江鎮
- 訴訟代理人
- 施怡君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黃麗芬等間請求確認保險契約解約金債權存在等事件,對於本院中華民國108年5月31日所為判決(108年度保險上字第5號),聲請更正,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原判決原本及正本關於附表編號1保單名稱及險種/保單號碼欄「添福萬能終身壽險Z000000000-00」之記載,應更正為「添富萬能終身壽險Z000000000-00」。
理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隨時或依聲請以裁定更正之,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院前開判決附表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依首開規定,應予更正。
三、爰裁定如主文。
民事第二十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