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上字第180號
- 上訴人
- 英屬維京群島商Luxury Dynasty Company Limited
- 上訴人
- 塞席爾商3H INVESTMENT INC.
- 上訴人
- 兼 共 同
- 法定代理人
- 侯尊中
- 被上訴人
- 開曼群島商富驛酒店集團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侯嘉禎
- 訴訟代理人
- 董德泰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院於民國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所為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撤銷。
理由
一、本院前以被上訴人民國106年12月18日股東會是否由無召集權之第4屆董事會所召集,應以本院107年度上字第1258號確認股東會決議不成立等事件准否被上訴人106年9月15日股東臨時會選任第4屆董事決議之撤銷訴權為據,於108年12月19日裁定於該案民事訴訟終結前,停止訴訟程序(見本院㈢卷第367至370頁)。
二、茲查明上開本院107年度上字第1258號事件,業經最高法院以111年度台上字第144號判決於111年4月13日上訴駁回確定(見本院㈢卷第431至438頁),其訴訟程序已告終結。
三、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86條裁定如主文。
民事第十六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