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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保險上字第6號

損害賠償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12 月 31 日

法官吳青蓉周美雲賴彥魁

上訴人
豐豋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葉鑑德
訴訟代理人
李茂禎律師
被上訴人
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鎮球
訴訟代理人
張家綸

陳倩玉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9年1月10日下午2時10分在本院第14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八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審判長法 官 吳青蓉

法 官 周美雲

法 官 賴彥魁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書記官 高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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