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94年度上字第946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上字第946號
- 上訴人
- 寶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成介之律師
- 被上訴人
- 乙○○
上列當事人間,因撤銷股東會決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院於94年12月29日所為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撤銷。
理由
一、本院前以本院94年度上字第 816號撤銷股東會決議事件之裁判,是否成立,為本訴訟事件之先決問題,經於94年12月29日裁定命在該事件終結以前停止訴訟程序。
二、經查本院94年度上字第 816號民事判決,經上訴人上訴最高法院,96年4月26日為最高法院以96年度臺上字第902號裁定駁回上訴確定,有最高法院96年度臺上字第 902號民事裁定在卷足稽;本院於94年12月29日所為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應予撤銷。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186條規定,裁定如主文。
民事第五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