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740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重上字第419號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民事裁判日期 99 年 02 月 23 日

法官林恩山黃國忠郭松濤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重上字第419號

上訴人
即被上訴人
孫麒昌
法定代理人
唐桂萍
法定代理人
孫壽亭
訴訟代理人
黃國鐘律師
上訴人
廖素貞
訴訟代理人
顏光嵐律師
複代理人
陳志偉律師
複代理人
蔡佳秀
被上訴人
蔡惠如
被上訴人
張金福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張鈞弼(即張智堯)
被上訴人
陳雅琴
被上訴人
黃志昌
被上訴人
陳如蕙
上二人訴訟代理人
陳慶瑞律師
4樓
號5樓

視同上訴人 何進輝

上列當事人間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99年3月31日上午10時20分在本院第7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五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2 月 23 日

審判長法 官 林恩山

法 官 黃國忠

法 官 郭松濤

中 華 民 國 99 年 2 月 23 日

書記官 林麗觀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重上字第419號於民國 99 年 02 月 23 日裁判,案由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