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718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5183號

聲請假釋期中交付保護管束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12 月 30 日

法官許菁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聲字第5183號

聲請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簡六通

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聲請人聲請假釋期中交付保護管束(100年度執聲付字第75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簡六通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簡六通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本院判處有期徒刑3 年7 月,於民國97年10月17日送監執行,現在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執行中,於100 年12月23日核准假釋在案,依刑法第93條第2 項之規定,在假釋中應付保護管束,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 條聲請裁定等語。

二、本院審核卷附法務部矯正署100 年12月23日以法授矯字第10001320191 號函暨所附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假釋出獄人交付保護管束名冊、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等文件,認聲請為正當。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81 條第1 項,刑法第93條第2 項、第96條但書,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許菁樺

書記官 劉寶霞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2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5183號於民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假釋期中交付保護管束,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