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5年度審附民字第619號
- 原告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區營業處
- 法定代理人
- 郭芳楠
- 被告
- 林俊男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105 年度審易字第3079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移送本院民事庭。
理由
一、查原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本院105 年度審易字第3079號被告林俊男被訴竊盜案件審理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其內容係屬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規定,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