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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3361號

聲請減刑刑事裁判日期 96 年 08 月 27 日

法官連雅婷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聲減字第3361號

聲請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甲○○

上列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

請減刑(96年度聲減字第354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所犯如附表編號2 所示之犯罪,減為有期徒刑肆月。與附表編號1 所列不應減刑之犯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理由

一、查受刑人甲○○於附表所列日期犯如附表所示之罪,經判處如附表所列之刑確定在案。

二、茲檢察官以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2 所示之犯罪,其犯罪時間在中華民國96年4 月24日以前,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並聲請與附表編號1 所列不應減刑之犯罪所處之刑,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第8 條第1 項、第11條,修正前刑法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96  年  8  月   27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連雅婷

                書記官 張尹嫚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3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    編號      │           1              │            2             │
├───────┼─────────────┼─────────────┤
│    罪名      │意圖行使收集偽造貨幣罪    │連續轉讓第二級毒品罪      │
├───────┼─────────────┼─────────────┤
│   宣告刑     │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有期徒刑捌月              │
├───────┼─────────────┼─────────────┤
│  所犯法條    │刑法第196條1項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2項  │
├───────┼─────────────┼─────────────┤
│  犯罪日期    │91年3月26日               │90年間某日至91年3月28日   │
├───────┼─────────────┼─────────────┤
│偵查(自訴)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92年│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92年│
│關年度及案號  │度偵緝字第906號           │度偵緝字第906號           │
├──┬────┼─────────────┼─────────────┤
│  最│法  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  後├────┼─────────────┼─────────────┤
│  事│案號    │93年度訴字第927號         │93年度訴字第927號         │
│  實├────┼─────────────┼─────────────┤
│  審│判決日期│93年11月16日              │93年11月16日              │
├──┼────┼─────────────┼─────────────┤
│  確│法  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  定├────┼─────────────┼─────────────┤
│  判│案號    │93年度訴字第927號         │93年度訴字第927號         │
│  決├────┼─────────────┼─────────────┤
│    │判決日期│93年12月9日               │93年12月9日               │
├──┴────┼─────────────┼─────────────┤
│合於中華民國九│不符合                    │第2條第1項第3款           │
│十六年罪犯減刑│                          │                          │
│條例          │                          │                          │
├───────┼─────────────┼─────────────┤
│減刑刑期、褫奪│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有期徒刑肆月              │
│公權期間或罰金│                          │                          │
│額            │                          │                          │
└───────┴─────────────┴─────────────┘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3361號於民國 96 年 08 月 27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減刑,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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