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6094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聲減字第6094號
- 聲請人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甲○○
號
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
,聲請人聲請減刑及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所犯附表編號二、三之罪,均減刑,詳如附表所載。附表編號二、三之罪所處之刑與附表編號一之罪已減得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
理由
一、茲聲請人以受刑人甲○○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犯時間均在民國96年4 月24日以前,且附表編號二、三之罪,悉合於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所規定之減刑條件,自應依同條例第2條第1項第3 款之規定,就受刑人宣告如附表編號二、三所示之有期徒刑,聲請予以減刑,並就附表編號二、三之罪所處之刑與附表編號一之罪已減得之刑,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經查,受刑人於附表所列日期犯如附表所列之罪,確均在96年4 月24日以前,亦均經本院判決判處如附表所列之刑且確定在案,此有相關判決書及受刑人之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資料在卷可參,合先敘明。是經本院審核,認聲請人上列聲請情形確與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爰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1項、第10條第1項,刑法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編 號│ 一 │ 二 │ 三 │ ├────┼────────┼────────┼────────┤ │罪 名│施用第二級毒品 │施用第一級毒品 │施用第二級毒品 │ ├────┼────────┼────────┼────────┤ │宣 告 刑│有期徒刑陸月 │有期徒刑捌年 │有期徒刑陸月 │ ├────┼────────┼────────┼────────┤ │所犯法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第10條第2項 │第10條第1項 │第10條第2項 │ ├────┼────────┼────────┼────────┤ │犯罪日期│95年9 月19日後某│96年1月12日 │96年1月12日 │ │ │日起至95年10月10│ │ │ │ │日11時45分許為警│ │ │ │ │採尿回溯96小時內│ │ │ │ │某日 │ │ │ ├─┬──┼────────┼────────┼────────┤ │ │機關│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偵│ │檢察署 │檢察署 │檢察署 │ │ ├──┼────────┼────────┼────────┤ │查│案號│95年度毒偵字第 │96年度毒偵字第 │96年度毒偵字第 │ │ │ │5331號 │1056 號 │1056 號 │ ├─┼──┼────────┼────────┼────────┤ │ │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最│ │ │ │ │ │後├──┼────────┼────────┼────────┤ │事│案號│96年度壢簡字第 │96年度訴字第1044│96年度訴字第1044│ │實│ │229號 │號 │號 │ │審├──┼────────┼────────┼────────┤ │ │判決│96年2月27日 │96年5月31日 │96年5月31日 │ │ │日期│ │ │ │ ├─┼──┼────────┼────────┼────────┤ │ │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 │ │ │ │ │確├──┼────────┼────────┼────────┤ │定│案號│96年度壢簡字第 │96年度訴字第1044│96年度訴字第1044│ │判│ │229號 │號 │號 │ │決├──┼────────┼────────┼────────┤ │ │確定│96年4月2日 │96年7月16日 │96年7月16日 │ │ │日期│ │ │ │ ├─┴──┼────────┼────────┼────────┤ │合於中華│第2條第1項第3款 │第2條第1項第3款 │第2條第1項第3款 │ │民國九十│ │ │ │ │六年罪犯│ │ │ │ │減刑條例│ │ │ │ ├────┼────────┼────────┼────────┤ │減刑刑期│業經本院以96年度│有期徒刑肆月 │有期徒刑參月 │ │、褫奪公│聲減字第769 號裁│ │ │ │權期間或│定減為有期徒刑參│ │ │ │罰金額 │月 │ │ │ ├────┼────────┼────────┴────────┤ │是否曾經│ │業經本院以96年度訴字第1044號刑事判│ │定應執行│ │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 │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