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 原告
- 乙○○
- 原告
- 丙○○
- 被告
- 甲○○
考諸被告甲○○因本院97年度訴字第1207號業務過失致死案件,
為原告乙○○、丙○○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衡該事
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
項前段規定,爰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考諸被告甲○○因本院97年度訴字第1207號業務過失致死案件,
為原告乙○○、丙○○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衡該事
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
項前段規定,爰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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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