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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706號

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民事裁判日期 106 年 09 月 04 日

法官李珮瑜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706號

原告
江萬德
被告
勝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文彰(原名蔡政宏)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因尚有事項待調查,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6 年10月11日下午2 時2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4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李珮瑜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4 日

書記官 李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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