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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九十四年度除字第五二二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94 年 06 月 28 日

法官石有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四年度除字第五二二號

聲請人
進鈺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洪一民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辯

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所載之支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支票,因不慎遺失,
前經聲請本院以九十三年度催字第一七六四號公示催告,並刊登
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
,為此聲請宣告該表所載支票無效等語。
    理      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支票,業經本院以九十三年度催字第一七六四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四年五月三十一日屆滿,迄
    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另聲請人於九十四年一月三十一日民眾日報刊登之公示催告
    附表內固就附表編號三發票人之法定代理人有所誤載,然觀
    諸其餘內容之記載均正確,聲請人以外之第三人仍得從其他
    事項之記載清楚辨識系爭支票之同一性,是以上開報紙之刊
    登仍應屬適法,附此敘明。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六   月  二十八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石有為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書  記  官 黃棟楠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六   月  二十八   日
┌──────────────────────────────────────────┐
│支票附表:                                          94年度除字第522號│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 支票號碼 │發  票  日│票面金額│
│號│            │         │     │      │(新臺幣)│
├─┼────────────┼─────────┼─────┼──────┼────┤
│1│嘉耕塑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商業銀行大湳分│TB0000000 │94年1月15日 │3,780元 │
│ │邱文雄           │行                │          │      │        │
├─┼────────────┼─────────┼─────┼──────┼────┤
│2│元翔鋼模有限公司        │安泰商業銀行八德分│BT0000000 │93年12月3日 │1,386元 │
│  │黃秋碧                  │行                │          │            │        │
├─┼────────────┼─────────┼─────┼──────┼────┤
│3│宏瑒五金有限公司        │新竹國際商業銀行大│AA0000000 │93年12月31日│20,670元│
│  │張鴻琳                  │園分行            │          │            │        │
├─┼────────────┼─────────┼─────┼──────┼────┤
│4│強世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商業銀行中壢分│WB0000000 │94年1月31日 │2,016元 │
│  │張博鈞                  │行                │          │            │        │
├─┼────────────┼─────────┼─────┼──────┼────┤
│5│軒瑞有限公司            │新竹國際商業銀行東│AA0000000 │94年1月10日 │2,267元 │
│  │游碧麗                  │內壢分行          │          │            │        │
├─┼────────────┼─────────┼─────┼──────┼────┤
│6│協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農民銀行桃園分行  │FZA0000000│93年11月30日│1,008元 │
│  │謝宏謨                  │                  │          │            │        │
├─┼────────────┼─────────┼─────┼──────┼────┤
│7│泰陽精密有限公司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北│AS0000000 │93年12月31日│6,678元 │
│  │楊淑娟                  │桃園分行          │          │            │        │
├─┼────────────┼─────────┼─────┼──────┼────┤
│8│造隆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桃園分行  │TA0000000 │94年1月28日 │5,040元 │
│  │李景祥                  │                  │          │            │        │
├─┼────────────┼─────────┼─────┼──────┼────┤
│9│精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竹國際商業銀行迴│AA0000000 │94年1月5日  │18,623元│
│  │張呂琦                  │龍分行            │          │            │        │
├─┼────────────┼─────────┼─────┼──────┼────┤
││精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竹國際商業銀行迴│AA0000000 │94年1月5日  │16,884元│
│  │張呂琦                  │龍分行            │          │            │        │
├─┼────────────┼─────────┼─────┼──────┼────┤
││光宏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銀行迴龍分行  │UC0000000 │93年12月31日│31,122元│
│  │江國松                  │                  │          │            │        │
├─┼────────────┼─────────┼─────┼──────┼────┤
││城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金庫銀行龜山辦│MA0000000 │93年12月31日│3,528元 │
│  │陳力民                  │事處              │          │            │        │
├─┼────────────┼─────────┼─────┼──────┼────┤
││銓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金庫銀行龜山辦│MA0000000 │94年1月10日 │7,300元 │
│  │陳秋桂                  │事處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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