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度建字第2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承攬報酬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0 年 01 月 19 日
  • 法官
    張震武
  • 法定代理人
    許文生、黎正捷

  • 上訴人
    美康陶瓷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上訴人
    旺燕工程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建字第20號上 訴 人 美康陶瓷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文生 被 上訴人 旺燕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黎正捷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99年12月6 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惟未據繳納裁判費。經查,本件上訴利益金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376,83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6,120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3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不繳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19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張震武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 元;其餘關於命補繳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19  日書記官 顏伯儒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度建字第…」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