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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1293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12 月 21 日

法官温文昌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聲字第1293號

聲請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劉羿汎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00 年度執字第261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劉羿汎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劉羿汎因犯詐欺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之刑,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查受刑人因犯詐欺等2 罪,分別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及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於如附表所示之日期分別確定在案,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刑事判決書、刑事簡易判決書各1 份在卷可稽。茲聲請人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爰定如主文所示應執行之刑。

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第220 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1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温文昌

書記官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編        號│1                         │2                         │
├──────┼─────────────┼─────────────┤
│罪       名 │強制性交                  │詐欺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 年              │有期徒刑4 月              │
├──────┼─────────────┼─────────────┤
│犯 罪 日 期 │99年7 月11日              │99年11月22日(聲請書誤載為│
│            │                          │同年月19日)              │
├──────┼─────────────┼─────────────┤
│偵 查 機 關 │雲林地檢99年度偵字第7538號│雲林地檢100 年度偵字第3449│
│年 度 案 號 │                          │號                        │
├───┬──┼─────────────┼─────────────┤
│      │法院│彰化地方法院              │雲林地方法院              │
│      ├──┼─────────────┼─────────────┤
│最  後│案號│99年度訴字第1164號        │100 年度虎簡字第205 號    │
│事實審├──┼─────────────┼─────────────┤
│      │判決│99年11月30日              │100 年9 月27日            │
│      │日期│                          │                          │
├───┼──┼─────────────┼─────────────┤
│      │法院│彰化地方法院              │雲林地方法院              │
│      ├──┼─────────────┼─────────────┤
│確  定│案號│99年度訴字第1164號        │100 年度虎簡字第205 號    │
│判  決├──┼─────────────┼─────────────┤
│      │確定│99年12月27日              │100 年10月24日            │
│      │日期│                          │                          │
└───┴──┴─────────────┴─────────────┘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1293號於民國 100 年 12 月 21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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