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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767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00 年 07 月 29 日

法官蕭雅毓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聲字第767號

聲請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蘇俊雄

上列聲請人因對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

之刑(100年度執字第123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蘇俊雄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受刑人蘇俊雄所犯如附表所示犯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有期徒刑(詳如附表所示),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有期徒刑,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第41條第1項前段、第8項,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7 月 29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蕭雅毓

書記官 鍾宜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7 月 29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受刑人蘇俊雄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
│ 編    號   │        1         │          2         │         3        │
├──────┼─────────┼──────────┼─────────┤
│ 罪    名   │施用第二級毒品    │施用第二級毒品      │  (以下空白)    │
│            │                  │                    │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6月         │                  │
├──────┼─────────┼──────────┼─────────┤
│ 犯罪日期   │99年10月25日      │99年12月2日         │                  │
├──────┼─────────┼──────────┼─────────┤
│ 偵查機關   │雲林地檢99年度毒偵│雲林地檢100 年度毒偵│                  │
│ 年度案號   │字第1733號        │字第247 號          │                  │
├─┬────┼─────────┼──────────┼─────────┤
│最│ 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
│後├────┼─────────┼──────────┼─────────┤
│事│ 案號   │100 年度六簡字第14│100年度易字第167號  │                  │
│實│        │號                │                    │                  │
│審├────┼─────────┼──────────┼─────────┤
│  │判決日期│100年1月14日      │100年3月30日        │                  │
├─┼────┼─────────┼──────────┼─────────┤
│確│ 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
│定├────┼─────────┼──────────┼─────────┤
│判│ 案號   │99年度六簡字第14號│100年度易字第167號  │                  │
│決├────┼─────────┼──────────┼─────────┤
│  │ 判決確 │100年5月11日      │100年3月30日        │                  │
│  │ 定日期 │                  │                    │                  │
├─┴────┼─────────┼──────────┼─────────┤
│是否為得易科│        是        │         是         │                  │
│罰金之案件  │                  │                    │                  │
├──────┼─────────┼──────────┼─────────┤
│備        註│雲林地檢100 年度執│雲林地檢100 年度執字│                  │
│            │字第1230號        │974 號              │                  │
└──────┴─────────┴──────────┴─────────┘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767號於民國 100 年 07 月 29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