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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台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3年度交附民字第194號

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04 年 05 月 21 日

法官林輝煌梁智賢尤開民

原告
沈欣穎
原告
沈伯勳
被告
劉政鑫
被告
廣元交通有限公司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顏助億

上列被告因民國103 年度交訴字第42號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21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林 輝 煌

                法 官 梁 智 賢

                法 官 尤 開 民

                書記官 陳 美 華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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