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891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聲減字第891號
- 聲請人
-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甲○○
(現於臺灣澎湖監獄執行中)
上列受刑人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及定其應執行之刑(96年度聲減字第116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所犯附表編號一、二、三之罪,均減刑詳如附表編號一、
二、三所載,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甲○○所犯附表編號四之罪,減刑詳如附表編號四所載,減為肆月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叁佰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查受刑人甲○○於附表所列日期犯偽造文書等罪,經判處如附表所列之刑確定在案,茲檢察官以其犯罪時間,均在中華民國96年4 月24日以前,所犯偽造文書等罪,悉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並就附表編號一、二、三之罪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第8 條第3 項、第10條第1 項、第12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修正前)、第41條第1 項前段(修正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 條(刪除前),裁定如主文。
受刑人甲○○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 │ 編 號 │一 │二 │三 │四 │ ├───────┼─────────────┼─────────────┼─────────────┼─────────────┤ │ 罪 名 │偽造文書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偽造文書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9月 │ ├───────┼─────────────┼─────────────┼─────────────┼─────────────┤ │ 所 犯 法 條 │刑法第216條、第210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 │刑法第216條、第210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 │ │ │ │項 │ │項 │ ├───────┼─────────────┼─────────────┼─────────────┼─────────────┤ │ 犯 罪 日 期 │92年6月18日至同年8月12日 │93年7 月6 日13時10分許回溯│93年10月間 │94年1月下旬至同5月20日 │ │ │ │96小時之某時 │ │ │ ├───┬───┼─────────────┼─────────────┼─────────────┼─────────────┤ │偵查機│機 關│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 │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 │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 │雲林地方法院檢署 │ │關及案├───┼─────────────┼─────────────┼─────────────┼─────────────┤ │號 │案 號│92年度偵字第3063號 │93年度毒偵字第1116號 │94年度偵字第556號 │94年度毒偵字第1730號 │ ├───┼───┼─────────────┼─────────────┼─────────────┼─────────────┤ │最後事│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南投地方法院 │南投地方法院 │雲林地方法院 │ │實審 ├───┼─────────────┼─────────────┼─────────────┼─────────────┤ │ │案 號│93年度上訴字第945號 │93年度訴字第688號 │94年度訴字第321號 │94年度訴字第760號 │ │ ├───┼─────────────┼─────────────┼─────────────┼─────────────┤ │ │日 期│93年11月3日 │94年1月19日 │94年9月20日 │94年10月31日 │ ├───┼───┼─────────────┼─────────────┼─────────────┼─────────────┤ │確定日│法 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南投地方法院 │南投地方法院 │雲林地方法院 │ │期 ├───┼─────────────┼─────────────┼─────────────┼─────────────┤ │ │案 號│93年度上訴字第945號 │93年度訴字第688號 │94年度訴字第321號 │94年度訴字第760號 │ │ ├───┼─────────────┼─────────────┼─────────────┼─────────────┤ │ │日 期│94年1月20日 │94年2月5日 │94年10月13日 │94年11月14日 │ ├───┴───┼─────────────┼─────────────┼─────────────┼─────────────┤ │合於中華民國96│第2條第1項第3款 │第2條第1項第3款 │第2條第1項第3款 │第2條第1項第3款 │ │年罪犯減刑條例│ │ │ │ │ ├───────┼─────────────┼─────────────┼─────────────┼─────────────┤ │減刑刑期褫奪公│9月 │4月 │10月 │4月15日 │ │權期間或罰金額│ │ │ │ │ ├───────┼─────────────┼─────────────┼─────────────┼─────────────┤ │ 附 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