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262號
- 上訴人
-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世岳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吳美霞間請求塗銷抵押權設定登記事件,上訴人不服民國112年8月22日本院112年度訴字第262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上訴人因上訴所得受之利益經核定為新臺幣(下同)2,507,900元【即該等供擔保之物於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908號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中鑑價價額】,應徵第二審裁判費38,773元,上開上訴費用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