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4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8 月 10 日
- 當事人麥金英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45號 聲 請 人 麥金英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22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2年7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0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吳福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0 日書記官 程尹鈴 附表: 編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號 001 鍾慶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2 鍾慶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3 鍾慶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4 鍾慶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5 鍾慶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6 鍾慶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7 鍾慶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8 鍾慶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0 股票 1 1000 009 鍾慶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0 股票 1 1000 010 鍾慶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0 股票 1 1000 011 鍾慶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0 股票 1 1000 012 鍾慶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9NX-00000000-0 股票 1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