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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02號民事判決預覽 ↗
上訴人於系爭事故後,遭高雄市環保局依舊空污法第32條裁處罰鍰100萬元,有裁處書可稽,上訴人主張係遭依舊空污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罰云云,與事實不符。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1號行政判決預覽 ↗
可之必要操作,不在此限。」2.得心證理由:⑴依前揭空污法第32條規定可知,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之公私場所,從事燃燒操作,致產生明顯可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該空氣污染行為係屬「非經排放管道排放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412號行政判決預覽 ↗
(2)依前揭空污法第32條規定可知,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之公私場所,從事操作致產生明顯可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之情形,應依空污法第67條第1項規定處罰。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112年度簡字第40號行政判決預覽 ↗
⒌被告既表示可以依現場狀況選擇依空污法第20條或第32條進行認定。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2年度訴字第5號行政判決預覽 ↗
2.得心證理由:⑴依前揭空污法第32條規定可知,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之公私場所,從事燃燒操作,致產生明顯可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該空氣污染行為係屬「非經排放管道排放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375號行政判決預覽 ↗
2、依前揭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可知,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之公私場所,從事操作致產生明顯可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之情形,應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規定處罰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432號行政判決預覽 ↗
可稽。則被告以原告前揭違章行為應依空污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第67條第1項後段及裁罰準則第3條第4項第1款規定裁罰500萬元罰鍰,且定期令其提供所指派接受環境講習之環境保護權責人員及授權書等相關資料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9年度簡字第17號行政判決預覽 ↗
廢氣燃燒塔緊急排放,符合排放標準第4條第2項第5款規定之必要性操作,而未探究訴願人在工安緊急狀態下,可能因緊急停車而將製程內所有氣體導入排放,其排放量可能達最大設計排放量,應依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6年度簡字第13號行政判決預覽 ↗
而依上開管理辦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可知推估空氣污染物年許可排放檢測資料除「試車檢測報告數據」,尚有「自行或委託執行三次以上之檢測報告數據」,即依102年8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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