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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2年度訴字第174號行政判決預覽 ↗
經被告以111年10月17日環事字第0000000000號函(下稱系爭函文)復略謂:「三、另貴社多次表示請本局協助額外開放城西焚化廠進場量,惟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0年度簡字第7號行政判決預覽 ↗
(四)雖原告自認廢棄物相關業務執行,皆由具有專責資格人員辦理,惟其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及系爭公告於15日內提報顏員回任之事實明確,不容否認。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96年度上訴字第21號刑事判決預覽 ↗
㈣、惟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第28條等相關規定,廢棄物分為「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2大類。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5年度判字第203號行政判決預覽 ↗
惟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30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第42條規定及許可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可知,廢棄物清理法第30條第1項雖規定,事業於委託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384號刑事判決預覽 ↗
第21至25頁】可參。惟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第28條之規定,廢棄物分為「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二大類,「事業廢棄物」又分為「有害事業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二種。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114年度交字第745號行政判決預覽 ↗
此外,原告雖檢附自行製發之「供土證明書」,惟依112年7月28日函及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9條第l項規定,可知原告所提供文件並非上開函示及規定之「廢棄物產生源隨車證明文件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12年度訴字第43號行政判決預覽 ↗
原告復稱並非以呂政南為使用人參與行政程序云云,惟事業委託清理事業廢棄物,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原告有其公法上義務,為該規定之義務主體,因具有公益性質,其義務主體無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重上字第753號民事判決預覽 ↗
1項判定需負擔清理義務,該義務尚不因私法契約委託第三人而消滅;又廢棄物清理法並未明文限制土地管理人不得將廢棄物清除工作以私法契約委由第三人代為辦理,惟土地管理人應遵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
臺南簡易庭113年度南簡字第381號民事判決預覽 ↗
惟被告遺留之系爭廢棄物乃屬事業廢棄物,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等相關規定辦理,需委託合法之清除處理機構妥善清理,並不得任意丟棄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度國字第5號民事判決預覽 ↗
㈡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39條規定,除符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之再利用方式外,一般事業廢棄物均須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之規定辦理,惟欲以再利用方式處理事業廢棄物時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0年度上國字第4號民事判決預覽 ↗
在,且伊依法並不負有清除系爭廢棄物之義務;復以,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39條規定,除符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之再利用方式外,一般事業廢棄物均須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之規定辦理,惟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96年度判字第00594號行政判決預覽 ↗
(二)縱認本件之法規依據係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惟基於法官知法原則,系爭9件按日連續處罰處分書未記載上開條文,仍不致構成違反明確性或其他足以撤銷之程序瑕疵。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4年度判字第281號行政判決預覽 ↗
惟上訴人前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以102年1月28日函改判定系爭產物為事業廢棄物,則被上訴人在原指定產品處分廢止後,未能處理之系爭產物自應受「事業廢棄物清理程序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6年度簡更一字第00023號行政判決預覽 ↗
⑵縱認本件之法規依據係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惟基於法官知法原則,系爭9件按日連續處罰處分書未記載上開條文,仍不致構成違反明確性或其他足以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訴更二字第9號行政判決預覽 ↗
自不具處理其產出無機性污泥之能力及資格,處理該公司無機性污泥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委託合格處理機構處理,其無機性污泥清理必需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辦理。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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