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二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 10308706081 號令、交通部交路字第 10300085691 號令、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 1031662335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1、15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