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44 年台上字第 1026 號日期 44 年 09 月 02 日判例要旨夫妻於日常家務固得互為代理人,但本件和解契約之訂立並非日常家務,則夫自非當然有代理其妻之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