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39 年台上字第 1053 號日期 39 年 09 月 05 日判例要旨解釋當事人之契約,應以當事人立約當時之真意為準,而真意何在,又應以過去事實及其他一切證據資料為斷定之標準,不能拘泥文字致失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