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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46 年台上字第 1068 號

日期 46 年 06 月 26 日

判例要旨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均為某甲之養子,於養父母健在時預立分管合約為財產之瓜分,載明該約俟父百年後始生效力,固堪認係以某甲死亡之日為契約發生效力之始期之法律行為,然兩造對於其父之財產不待其父自行贈與,或於壽終後再行協議分析,乃急不暇擇,於父生前預行訂約剝奪母之應繼分,此項矇父欺母而訂立之契約,衡諸我國崇尚孝悌之善良風俗,既屬有違,依民法第七十二條,該契約即在無效之列。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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