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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44 年台上字第 1098 號

日期 44 年 09 月 14 日

判例要旨

民法第四百四十條第一項僅定出租人應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支付欠租,無須敘明不於期限內支付欠租,將發生若何效果。上訴人之催告書如其所定期限係屬相當,縱未記載苟不依限支付欠租即行終止契約,亦不能謂其不發生催告之效力。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44 年台上字第 1098 號判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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