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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40 年台上字第 1242 號

日期 40 年 08 月 23 日

判例要旨

臺灣光復後,政府機關因代表國家接收日產房屋所取得之物權,與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者有別,自無民法第七百五十八條之適用。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40 年台上字第 1242 號判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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