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67 年台抗字第 129 號日期 67 年 03 月 08 日判例要旨執行法院之拍賣,其性質雖為買賣之一種,但其拍賣必須依據法定程序為之。拍定人及拍賣之標的,非執行法院所得任准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