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42 年台上字第 1349 號判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判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42 年台上字第 1349 號

日期 42 年 12 月 30 日

判例要旨

民法第八百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共有物之處分,如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時,既得由共有人中之一人或數人為之,則此項規定於對於共有物買受人提起請求交付共有物買賣價金之訴,實具有同一之法律理由,自應類推適用。

全國法規資料庫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