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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47 年台上字第 1665 號

日期 47 年 11 月 19 日

判例要旨

上訴人就系爭房屋與被上訴人訂立之杜盡根絕賣契,其價金舊臺幣之下雖未載明確數若干,但契末既批明「即日全部業價已將上訴人前所積欠債務以舊台幣借據相殺清楚」等字,則按其情形,顯係約定以欠債額為賣價額,依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即應視為定有價金。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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