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年抗字第 181 號判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判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18 年抗字第 181 號日期 17 年 12 月 31 日判例要旨決定 (裁定) 亦得經言詞辯論為之,不能謂用決定 (裁定) 不能開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