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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32 年抗字第 188 號

日期 32 年 03 月 01 日

判例要旨

抗告人係提起再審之訴,其在前訴訟程序雖曾經第一審於民國二十六年十二月一日,以裁定准予訴訟救助在案,然按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一條之規定,於再審之訴,非有效力。

事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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