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年上字第 2014 號判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判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20 年上字第 2014 號日期 19 年 12 月 31 日判例要旨公司如未經合法註冊,則雖名為有限公司,仍難認有獨立之人格,即應以合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