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年上字第 2147 號判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判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18 年上字第 2147 號日期 17 年 12 月 31 日判例要旨認定事實應憑證據,至證據之取捨,法院得依調查之結果,以其自由心證而斷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