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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65 年台上字第 2183 號

日期 65 年 09 月 16 日

判例要旨

原告將原訴變更時,如其訴之變更為合法,而原訴可認為已因撤回而終結,法院應專就新訴裁判,原審既認被上訴人在原審變更之新訴為合法,原訴即可認為已因撤回而終結,乃竟將第一審就原訴之裁判廢棄,自有未合。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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