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56 年台上字第 2474 號日期 56 年 09 月 19 日判例要旨支票執票人所為之提示,雖已逾票據法所規定之提示期限,但此項提示,仍應視為執票人行使請求權之意思通知,具有中斷時效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