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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33 年上字第 2600 號

日期 33 年 05 月 31 日

判例要旨

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九十二條第一項但書所謂當事人已依上訴主張其事由,係指當事人就得依上訴主張之事由,已依上訴主張之者而言。如當事人在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後,發見同條項第十一款之證物,本不能在第三審提出者,縱曾於第三審上訴主張而被擯斥,仍得據以提起再審之訴。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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