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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44 年台抗字第 28 號

日期 44 年 02 月 24 日

判例要旨

原告起訴慮其先位之聲明無理由而為預備之聲明者,法院認先位之聲明無理由而為駁回其訴之裁判時,如未就後位之聲明予以調查裁判,即屬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第一項所謂訴訟標的之一部裁判有脫漏,祇能向受訴法院聲請補充判決,不得提起上訴,惟苟於上訴期間內就此聲明不服者,則以聲請補充判決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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