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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49 年台上字第 303 號

日期 49 年 03 月 02 日

判例要旨

解釋當事人立約之真意,除雙方中途有變更立約內容之同意,應從其變更以為解釋外,均以當事人立約當時之真意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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