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48 年台上字第 314 號
判例要旨
當事人或代理人經指定送達代收人,向受訴法院陳明者,依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既應向該代收人為送達,則其訴訟代理人合法委任之複代理人,如對其代理權未加限制,應有代該訴訟代理人收受送達之權限。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當事人或代理人經指定送達代收人,向受訴法院陳明者,依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既應向該代收人為送達,則其訴訟代理人合法委任之複代理人,如對其代理權未加限制,應有代該訴訟代理人收受送達之權限。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