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2 年上字第 330 號判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判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22 年上字第 330 號

日期 21 年 12 月 31 日

判例要旨

民法第九百四十九條所謂盜贓,係指以竊盜、搶奪、或強盜等行為奪取之物而言,其由詐欺取得之物,不包含在內。

全國法規資料庫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