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年上字第 343 號判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判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19 年上字第 343 號日期 18 年 12 月 31 日判例要旨使用租賃為諾成契約,一造約明以某物租與相對人使用,其相對人約明支付租金,即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