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年上字第 3541 號判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判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33 年上字第 3541 號日期 32 年 12 月 31 日判例要旨出租人對於承租人返還租賃物之請求權,其消滅時效應自租賃關係消滅時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