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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63 年台抗字第 376 號

日期 63 年 09 月 05 日

判例要旨

強制執行事件之當事人,依執行名義之記載定之。應為如何之執行,則依執行名義之內容定之。至於執行事件之債權人有無執行名義所載之請求權,執行法院無審認判斷之權。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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