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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年滬上字第 38 號判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判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27 年滬上字第 38 號

日期 26 年 12 月 31 日

判例要旨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訂定婚約時,上訴人雖尚未成年,但訂定婚約之日,上訴人之母既經到場而無異議,不得謂未得其母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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