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年上字第 406 號判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效力狀態依司法院公告整理,判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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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20 年上字第 406 號
判例要旨
(一) 被承繼人死亡而無守志之婦,或其直系尊親屬可以行使擇繼權者,關於立嗣問題,應由親族會議就昭穆相當之人,按法定順序代為議立。
(二) 當事人在縣署所具遵判不敢纏訟之甘結,不發生和解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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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被承繼人死亡而無守志之婦,或其直系尊親屬可以行使擇繼權者,關於立嗣問題,應由親族會議就昭穆相當之人,按法定順序代為議立。
(二) 當事人在縣署所具遵判不敢纏訟之甘結,不發生和解之效力。